GB/T 14233.2-2005《医用输液、输血、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 2 部分:生物学试验方法》 中第 3 章无菌试验规定了无菌医疗器械微生物污染检测的通用方法,适用于无菌口罩(包括医用外科口罩、医用防护口罩等灭菌型口罩)的微生物含量检测,用于验证口罩是否符合无菌要求。
将无菌口罩或其浸提液接种于培养基内,检验供试品是否存在细菌和真菌污染,确认口罩灭菌效果符合要求。
适用于灭菌型口罩的无菌性检测,非灭菌型口罩通常采用 GB 15979-2002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》附录 B 中的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。
| 类别 | 具体内容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试剂 | 9g/L 无菌氯化钠溶液、稀释液、冲洗液 | 符合《中国药典》要求 |
| 培养基 |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(FTM)、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(TSB) | 需氧菌、厌氧菌、真菌培养,符合药典规定 |
| 主要设备 | 超净工作台、光学显微镜、恒温培养箱 (30-35°C, 20-25°C)、恒温水浴箱、压力蒸汽灭菌器、电热干燥箱 | 无菌室操作台需符合 100 级单向流空气区域要求 |
压力蒸汽灭菌:121°C,30 分钟
干热灭菌:160°C,2 小时
消毒后检查:3 只直径 90mm 培养皿,倒营养琼脂,30-35°C 培养 48h 无菌后,在操作台暴露 30 分钟,培养后平均菌落数≤1 个
试验过程中同步监测空气质量
对未知或可疑的口罩样品,需按《中国药典》无菌检查法规定进行抑菌性验证试验,确认供试品无抑菌活性或可忽略不计,避免假阴性结果。
同一批号3-11 个单位供试品,根据口罩规格和检验需求调整。
优先使用9g/L 无菌氯化钠溶液,也可选择符合《中国药典》要求的其他稀释液和冲洗液。
基本原则:优先采用将口罩或其有代表性各部分(如内层、外层、熔喷层)直接投放入培养基内培养。若口罩结构复杂不适宜直接投放,按以下方法制备:
无菌操作,制备后 2 小时内使用
按口罩表面积计算:每 10cm² 加入 1mL 浸提介质
充分振摇,确保浸提介质完全洗涤口罩表面
特殊情况可采用薄膜过滤法处理样品
接种方式:按《中国药典》无菌检查法规定选择,可采用直接接种或薄膜过滤法
培养条件:
需氧菌、厌氧菌:30-35°C,培养 14 天
真菌:20-25°C,培养 14 天
观察频率:每日观察,记录培养基浑浊度、菌落生长情况等
若所有培养基均澄清透明,无微生物生长,判定为无菌
若任一培养基出现浑浊或菌落生长,需进一步镜检和微生物鉴定,确认污染类型
供试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生产批号、灭菌批号
供试液制备方法(直接投放 / 浸提法 / 薄膜过滤法)
接种方式、培养基种类、培养条件
每日观察结果记录
最终判定结论(无菌 / 污染)及污染微生物种类(如有)
无菌操作:全过程严格无菌,防止外源性污染
样品代表性:需检测口罩关键部位(如与口鼻接触区域、呼吸阀等)
培养时间:不得少于 14 天,确保慢生长微生物充分繁殖
结果复核:出现阳性结果时,需重新取样检测并进行微生物鉴定,排除试验操作污染
无菌口罩微生物指标判定依据:YY/T 0969-2013《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》、**GB 19083-2010《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》** 等产品标准
无菌检查法细节参照:《中国药典》(现行版)附录无菌检查法规定
新版标准变化:GB/T 14233.2-2025 已删除无菌试验和细菌内毒素试验,增加浸提液制备,无菌口罩检测仍可参考 2005 版执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