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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4233.2-2005 无菌口罩微生物含量检测方法整理

返回列表 浏览:337 日期:2020-04-18

GB/T 14233.2-2005《医用输液、输血、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 2 部分:生物学试验方法》 中第 3 章无菌试验规定了无菌医疗器械微生物污染检测的通用方法,适用于无菌口罩(包括医用外科口罩、医用防护口罩等灭菌型口罩)的微生物含量检测,用于验证口罩是否符合无菌要求。

试验基本要素

1. 试验目的

将无菌口罩或其浸提液接种于培养基内,检验供试品是否存在细菌和真菌污染,确认口罩灭菌效果符合要求。

2. 适用范围

适用于灭菌型口罩的无菌性检测,非灭菌型口罩通常采用 GB 15979-2002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》附录 B 中的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。

3. 试剂与设备

类别具体内容备注
试剂9g/L 无菌氯化钠溶液、稀释液、冲洗液符合《中国药典》要求
培养基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(FTM)、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(TSB)需氧菌、厌氧菌、真菌培养,符合药典规定
主要设备超净工作台、光学显微镜、恒温培养箱 (30-35°C, 20-25°C)、恒温水浴箱、压力蒸汽灭菌器、电热干燥箱无菌室操作台需符合 100 级单向流空气区域要求

试验前准备

1. 器具灭菌

  • 压力蒸汽灭菌:121°C,30 分钟

  • 干热灭菌:160°C,2 小时

2. 无菌室验证

  • 消毒后检查:3 只直径 90mm 培养皿,倒营养琼脂,30-35°C 培养 48h 无菌后,在操作台暴露 30 分钟,培养后平均菌落数≤1 个

  • 试验过程中同步监测空气质量

3. 方法验证(关键步骤)

对未知或可疑的口罩样品,需按《中国药典》无菌检查法规定进行抑菌性验证试验,确认供试品无抑菌活性或可忽略不计,避免假阴性结果。

试验操作流程

1. 供试品数量

同一批号3-11 个单位供试品,根据口罩规格和检验需求调整。

2. 浸提介质选择

优先使用9g/L 无菌氯化钠溶液,也可选择符合《中国药典》要求的其他稀释液和冲洗液。

3. 供试液制备(核心步骤)

基本原则:优先采用将口罩或其有代表性各部分(如内层、外层、熔喷层)直接投放入培养基内培养。若口罩结构复杂不适宜直接投放,按以下方法制备:

无菌操作,制备后 2 小时内使用

按口罩表面积计算:每 10cm² 加入 1mL 浸提介质

充分振摇,确保浸提介质完全洗涤口罩表面

特殊情况可采用薄膜过滤法处理样品

4. 接种与培养

接种方式:按《中国药典》无菌检查法规定选择,可采用直接接种或薄膜过滤法

培养条件:

    • 需氧菌、厌氧菌:30-35°C,培养 14 天

    • 真菌:20-25°C,培养 14 天

      观察频率:每日观察,记录培养基浑浊度、菌落生长情况等

5. 结果判定

  • 若所有培养基均澄清透明,无微生物生长,判定为无菌

  • 若任一培养基出现浑浊或菌落生长,需进一步镜检和微生物鉴定,确认污染类型

试验报告内容

供试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生产批号、灭菌批号

供试液制备方法(直接投放 / 浸提法 / 薄膜过滤法)

接种方式、培养基种类、培养条件

每日观察结果记录

最终判定结论(无菌 / 污染)及污染微生物种类(如有)

关键注意事项

无菌操作:全过程严格无菌,防止外源性污染

样品代表性:需检测口罩关键部位(如与口鼻接触区域、呼吸阀等)

培养时间:不得少于 14 天,确保慢生长微生物充分繁殖

结果复核:出现阳性结果时,需重新取样检测并进行微生物鉴定,排除试验操作污染

与其他标准的关联

无菌口罩微生物指标判定依据:YY/T 0969-2013《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》、**GB 19083-2010《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》** 等产品标准

无菌检查法细节参照:《中国药典》(现行版)附录无菌检查法规定

新版标准变化:GB/T 14233.2-2025 已删除无菌试验和细菌内毒素试验,增加浸提液制备,无菌口罩检测仍可参考 2005 版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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